【林建康:堅守法治原則 黎案依法宣判】

2025年12月15日,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串謀發佈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兩罪,黎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全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宣判罪成。這亦是2020年中在香港頒佈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案例。

回顧長達156天的審理,法庭審視了大量證物及證據,黎本人出庭作供達52日,審訊公開公平公正,控方證據充分,檢控過程細緻嚴謹,是次宣判,是法庭依照事實、證據和法律所作出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裁決。

黎案依法宣判,充份展示特區司法機構獨立行使審判權,絕對符合程序正義。2020年中在香港頒佈實施《港區國安法》,亦符合國際法與國際慣例,事實證明,《港區國安法》使香港得以恢復安寧,市民生活重拾正軌,整體社會踏上「由治及興」的發展坦途,在堅守法治原則的基礎上邁步向前,為香港未來開創更美好的明天。

滬港社團總會會長

林建康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