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壹傳媒創辦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今日(2月9日)與其他8名認罪被告被依法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
是次判刑,昭顯香港法治制度的公平公正,法治精神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黎智英觸犯一干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其犯罪行為證據確鑿,香港法院之前經過156天公開聆訊,審查逾2,220項證物、8萬頁文件後依法定罪,審判全程公開公正,充分體現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和公平性。對於外部勢力把香港司法程序政治化和抹黑《香港國安法》,我們表示強烈反對!
今次對反中亂港主謀的依法嚴懲,亦向社會傳遞清晰強烈的信號——「國家安全底線不可觸碰」。凡是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必會被法律追究到底,最終承擔刑責後果。香港的繁榮穩定,離不開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和法治社會的有效運行。司法機構依法對一眾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作出嚴肅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定決心。
黎智英被判刑,亦為過去香港經歷的亂局劃上完整句號,香港將會乘風破浪,踏上「由治及興」的坦途,全力拼經濟、謀發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為國家強國建設和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滬港社團總會會長
林建康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
